日期:112-02-22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原住民族事務中心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申請人應於每年二月一日起至三月十五日止,檢附文件向原住民族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申請表(如附表一,依申請類別擇一)。
(二)戶口名簿影印本或身分證正反兩面影印本。
(三)如係共同發表著作或取得專利者,應檢附同意書(如附表二)。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行政院版權所有 / 隱私權及網站安全政策 / 聯絡我們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通訊地址:408281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3號8樓 │ 總機電話:04-2251-3839 開放時間: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下午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