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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全中運受疫情影響無法參賽考生 運動績優生甄試將專案外加名額

日期:111-04-15
資料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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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體育署 聯絡人:吳欣樺    電話:02-8771-1970 電子信箱:w882063@mail.sa.gov.tw

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簡稱111全中運)預計於今(111)年4月16日至21日於花蓮縣舉辦(其中部分運動種類及項目於4月8日已開始進行比賽,如柔道、自由車、射擊、划船),近日因國內本土疫情升溫,部分已取得111全中運參賽資格之學生因防疫規定不得參賽致影響升學權益,經教育部體育署及111學年度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簡稱委員會)密切研商後,將朝以專案方案提供甄試補救措施,以維護確診考生權益。

111全中運賽事為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依據全中運執委會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流程與防護措施處理原則,所有符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未解除者,一律不得參與全中運賽事。針對符合前開情形之參賽選手,全中運執委會將發給「參賽資格證明」,證明其已達全中運參賽資格,具有參賽實力,惟因配合相關防疫政策致無法參賽。

教育部體育署表示,考量未能參賽之學生,為參與全中運長期勤練,但賽前因確診或受防疫政策規定而無法比賽,日前已研議針對因受COVID-19疫情確診或受疫情影響依規定不得參與111全中運競賽的考生,規劃以「參賽資格證明」及一年內全國性賽事成績替代111全中運競賽成績,做為申請甄試之替代資格,後續將依程序公告替代之全國性賽事。

另考量本次疫情變化及試務公平原則,並兼顧其他考生參與甄試分發權益,本專案所衍生之外加名額,不占原甄試分發之招生名額。依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3條所定之升學方式,包含甄審、甄試及單獨招生,其中以單獨招生所占名額比例最高,教育部體育署也提醒符合運動成績優良條件的學生,依照個人興趣、專長及生涯規劃選擇最適合的升學管道。

教育部體育署將持續關注疫情變化,與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共同規劃符合招生公平性與防疫需求之應變方案,並依疫情指揮中心相關指示及規定,滾動式調整應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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