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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107年7月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以下簡稱少子女化計畫),對於2至6歲幼兒採取全面照顧策略,同時採提高、拉齊、補不足的原則,以期全國6歲以下幼兒不因所在縣市而有差異,均能受到政府照顧。
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來文,該市自111學年第2學期將增加辦理私立幼兒園教育扶助差額補助方案,對就讀一般私立幼兒園的幼兒提供額外補助。針對臺北市政府所增加的方案,教育部依前揭計畫原則,微調臺北市政府的自籌款,微調後,教育部仍負擔臺北市執行少子女化計畫高比率的經費。
以111學年度少子女化計畫之幼兒補助經費為例,扣除準公共墊高費用後,臺北市所需經費約59億元,該市原配合款約11.76億元,其餘47.24億元由教育部補助。經微調增加臺北市政府自籌款後,其自籌經費增加1.53億元,合計自籌經費為13.29億元,教育部補助仍高達45.71億元。因此,臺北市少子女化計畫整體經費高比率仍由教育部支付,以減輕家長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