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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港局澄清彰化風場航道漁船無需提早8小時報到,將持續溝通宣導

日期:110-10-28
資料來源:交通部航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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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港局配合彰化外海離岸風力潛力場址開發,依據經濟部、農委會及交通部跨部會會議協商共識,於風電發展與航安並重前提下,劃設彰化風場航道,以維護東、西兩側風場間水域(即現航道範圍)之航行安全。有關漁民表示「漁船進入航道需於8小時前預報」部分,航港局澄清,本國籍漁船進入彰化風場航道無須預報,僅需於進入航道前以漁船的無線電設備向航港局離岸風場航道VTS中心報到,即可進入;其目的即是減少漁民進入航道時的作業程序,以儘量便民為考量,同時由VTS中心向航道內的商船廣播週知,使航道的船舶接收到漁船行經航道的資訊,並加強瞭望,避免漁船因穿越交通密集之南北向巷道,造成狹窄水道中因緊急避讓衍生海事案件,非為管制漁民使用航道。

  彰化風場航道長22浬係因應離岸風場範圍,寬度9浬係考量每年約有3萬艘船舶通過該海域之交通量,並考量大型船舶航行所需水深及近岸漁業作業需要,劃設於東、西側風場之間,另為兼顧漁船航行安全及漁業需要,航港局於109年拜會各地區漁會及辦理蘇澳、基隆、臺中、彰化及澎湖等6場次漁民說明會,取得「南北向巷道及分隔區禁止捕魚;東西側緩衝區原則不鼓勵」之共識,並考量商船與漁船大小、航行樣態與航速差異,爰採分流方式,僅航道中間之南北巷道與中央分隔帶5浬寬之海域,請漁船於橫向穿越時,通報VTS,並避免於該範圍內南、北向航行。

  為利漁民朋友確實瞭解彰化風場航道航行安全注意事項,航港局未來將持續會同相關單位持續向漁民宣導溝通,期能在「永續綠能」、「便利漁民」及「航行安全」之間取得平衡。

  聯絡人:航安組 翁美娟專門委員

  聯絡電話:02-8978-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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