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務署表示,空運進口快遞貨物取消併袋通關第3階段將於111年4月1日實施,除文件類或電商貨物可以有條件少量併袋通關外,其餘一般貨物均不得併袋通關,截至111年3月28日止,快遞業者申請電商貨物少量併袋通關踴躍,預期民眾網購貨物不受影響。
關務署說明,截至111年3月28日止,計有35家快遞業者向臺北關申請電商少量貨物併袋,申請內容涵蓋美、英、德、日、韓、澳、紐、港、中、臺等18家電商平台業者及203家承運電商貨物之境外國際物流業者,海關亦會密切注意實施初期通關狀況,遇有通關問題立即處理,預期民眾網購貨物通關將不受影響。
關務署呼籲,請業者務必遵守取消併袋通關相關規定,倘經查獲違法夾藏重大違禁物品或將非電商貨物併袋通關等情事,除涉違反海關緝私條例等相關規定應依法裁處外,海關亦得視違章情節輕重,停止其承運貨物併袋通關,以強化快遞通關秩序。
新聞稿聯絡人:林科長錦宏
聯絡電話:(02)25505500分機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