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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電大戶條款目的係透過引導大戶用電模式,促進節能與能源結構轉型,而現階段為啟動社會溝通階段,相關意見交流會之分析資料係為各方討論所用,目前尚無草案,也持續徵詢各界意見,而相關意見尚待進一步審慎評估,單以分析資料則指稱服務業為苦主的說法並不精確。
用電大戶條款自2021年實施,依法規上路兩年後即啟動檢討作業,經濟部能源局已於今年啟動檢討機制,依據資料分析顯示,現階段用電大戶條款規範義務對象為5,000kW以上電力用戶,受規範電力用戶約500戶,其已占全國電力用戶用電量49%,約1GW義務潛能。
經濟部能源局說明,現階段為啟動社會溝通,相關分析資料為了各方討論所用,目前未有相關草案;另本部能源局已分於112年2月1日、7月14日、8月18日及9月8日假台北、台中、高雄、花蓮等地,邀集工商團體、企業代表、公民團體等利害關係人辦理分區意見徵詢會議,同時配合於現場辦理直播方式,聽取網路各界人員意見,目前則正審慎研析外界意見中。
經濟部能源局重視各界聲音,透過各區域意見徵詢會議了解各界意見,後續將持續研析相關意見,同時持續輔導用電大戶完成義務履行作業,以引導大戶用電模式並促進節能與能源結構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