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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協助待業青年釐清職涯發展方向、提升求職技巧,運用工作卡(職涯履歷表)展現個人就業優勢,以解決青年尋職困難問題,並藉由就業獎勵金3萬元鼓勵青年穩定就業,爰辦理旨揭計畫。
二、旨揭計畫內容概述如下(詳附件1):
適用對象為本國籍15歲至29歲青年,未就學、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連續達6個月以上者。
申請方式為符合前項適用之青年依規定備妥相關文件(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肄)業證書影本等),親自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進行資格認定。
青年在完成3次(以上)深度就業諮詢後,於規定就業時點3個月內找到正職工作,且連續受僱達3個月以上並依法參加就業保險,則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發給尋職就業獎勵金3萬元。
三、檢附宣傳DM資料1份(詳附件2),請協助推廣宣傳本計畫,鼓勵符合資格之青年多加運用。本計畫詳細內容可洽本分署承辦窗口(電話:03-4855368分機1813或1819),或至本分署官網查詢(網址:https://thmr.w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