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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臺灣與拉丁美洲文化交流合作專案補助 第二次徵件

日期:111-02-15
資料來源: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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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鼓勵更多有志從事拉丁美洲文化交流之藝文團隊推動雙向合作計畫,文化部111年「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臺灣與拉丁美洲文化交流合作專案」將開放第二次徵件,自即日起受理至3月16日,歡迎各界把握機會、踴躍提案。

  本專案計畫廣泛納入各種藝文活動樣態,舉凡策展、演出、創(寫)作、社區營造、文化資產保存或維護、田野調查與研究、採訪報導、工作坊與實習、影視拍攝、公民活動等均可提出申請;交流方式除了實地出國互訪,更鼓勵申請者因應疫情時代及科技趨勢,發展多元及彈性之合作型態。

  文化部自106年起推動臺灣與拉丁美洲文化交流補助,5年來已協助臺灣團隊與墨西哥、阿根廷、巴西、秘魯、貝里斯及智利等十餘國展開對話與合作。111年度第一次徵件已於1月上旬辦理完畢,計有3項計畫獲得補助。第二次徵件截止期限為3月16日下午5時30分,意者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37&PT=3221)完成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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