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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預算均依法編列,納入債限管控,遵守財政紀律

日期:112-11-29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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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就網路節目受訪人提及「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規避舉債上限,違反財政紀律?」,該署再次強調,各項特別預算與總預算,舉債都必須依公共債務法、財政紀律法規定,受債限管控,並無規避舉債上限情事!

特別預算多採分年或分期編列,實際預算編列分散在各年度,非全數一次舉債,而各年度在籌編總預算時,也都會一併考量各該年度的特別預算舉債,並妥適規劃總預算舉債及還本,依公共債務法控管整體債務存量。

如果特別預算舉債排除公共債務法的年度流量債限,也必須受財政紀律法施行期間的流量債限管控,嚴守財政紀律。目前執行中的前瞻基礎建設、新式戰機採購及海空戰力提升特別預算,執行期間的債務流量比率都低於法定上限15%。

近年我國債務管理表現屢獲國際肯定,2021、2022年惠譽、穆迪及標準普爾三大國際信評機構調升我國信用評等或給予正向評價;瑞士洛桑管理學院「2023年世界競爭力年報」,其中「財政情勢」更從第10名大幅進步到第6名,顯見近年我國債務管控良好,落實財政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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