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年度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補助55歲以上原住民長者裝置假牙執行計畫,配合診所名冊預計1月17日公告後開始受理。
一、服務對象:
1.設籍臺中市且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 置假牙者。
2.未申請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補助計畫者。
3.服務對象3年內未曾獲本府社會局、衛生局及本會補助假牙裝置者。
4.同一年度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及其他政府機關所辦理假牙計畫之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應備文件:
1.年滿55歲以上之經濟弱勢原住民,請檢具:
(1)本人、配偶、同一戶籍二等親之最新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2)如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者,僅檢附該證明,無須檢附前2項文件。
2.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自願依非經濟弱勢戶申請者,無需檢附上開財稅資料。如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或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證明者,不得申請。
三、受理申請及診治計畫書截止日:
1.自114年1月17日起至113年10月31日止。
2.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應於114年11月20日前將診治計畫書等相關資料送至所屬地方牙醫師公會審查。
3.地方牙醫師公會:應於114年11月30日前完成審查各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提報之診治計畫書及相關申請文件,並送至本會辦理。
四、注意事項:
1.有關假牙裝置費用,請依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核定牙醫醫療機構收費標準表辦理。
2.申請本假牙補助案件,民眾得自行選擇材質,其超出補助費用部分,得由民眾自行負擔。
3.本計畫由本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編列預算支應,經費用罄停止補助。
◎歡迎符合資格者,就近至與本會配合健保特約牙醫院(診)所進行裝置假牙評估需求,以維護您的牙齒健康。
◎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4)2228-9111分機50109許小姐或50118黃小姐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