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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工讀學生得採「線上」或「紙本」報名甄選,申請報名期限至113年4月30日止,採線上報名者,請至原住民族委員會原JOB原住民族人力資源網(http://iwork.cip.gov.tw)「會員登入」申請帳號後,進入工讀專區線上報名甄選;採紙本報名者,請填寫「工讀學生報名表」【附件3】及「工讀生資格與個人資料切結書」【附件4】依限向欲申請職缺之轄區承辦單位以紙本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 ,若申請職缺有2個以上縣市,則請分別遞送申請文件。
二、申請工讀學生如為用人單位理事長、總幹事、執行長、理監事、相關領導幹部或相同職務之配偶、直系血親、姻親或二親等內血親等關係,或於本計畫開始前即已任職於用人單位者,均予迴避,不得申請該用人單位職缺為原則。
三、申請工讀學生應確實衡量自身專長、交通距離等相關因素,依照核定職缺與意願選填職缺。另為利工讀學生返回部落學習語言及傳承文化,如申請工讀學生選填之用人單位(工讀地點)位於其戶籍地,且與專長相關得優先錄取;另具有「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曾辦理就學貸款者)、「身心障礙者」或「特殊境遇」家庭相關身分者,亦得納入考量,並請於報名時檢送相關證明文件。
四、本案承辦人員:037-559226,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