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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屬18-21歲青年1200點成年禮金6月6日正式領取使用,3週時間抵用金額破1.6億,且在使用類別及區域分析上,亦初步達到產業精準振興及區域均衡的目標。不過,在熱烈迴響的同時,文化部發現有店家異常使用、民眾收購成年禮金等情形,文化部除即刻暫停店家適用資格外,也強調這些作為可能已觸犯刑法詐欺等罪,若確有不法事實,文化部將即刻移送法辦。
文化部說明,成年禮金至6月27日APP註冊人數約65.5萬,文化幣領取人數達60萬。以使用類型來看,前3名類別為「書店及出版類」、「流行音樂類」、「藝文展演及文化體驗類」,其中獨立書店在消費2點送1點的加持下,使用金額佔整體消費金額約10%。至於各界關注非6都尤其偏鄉使用可能較為不佳情況,經分析「各縣市使用金額佔領取金額比例」,除離島確實較低以外,其餘各縣市都有2成以上,且6都、非6都並無明顯差異。
對於成年禮金在開放領用初期即創下高領用率,並能達到「精準振興產業」、「均衡城鄉」,文化部長史哲表示,除了持續透過加碼措施刺激消費、創意書市及偏鄉巡演深入各縣市,文化部也將有效運用文化幣APP後台的大數據監控,針對需要強化的使用者、使用類型、區域等加強各項驅動策略,以達成「疫後藝文產業最大規模擾動」的政策目標。
此外,文化部提到,為能使成年禮金發揮開啟青年朋友藝文接觸機會,透過文化參與及體驗臺灣之美來「轉大人」的核心價值,避免成年禮金遭不當濫用。因此,文化部於成年禮金開放領用同時也啟動網路巡查,目前已確認有數件違規案例,包含藝文消費點販售品項與申請項目不符、透過網路平台販售而非實體交易商品、交易異常,以及於社群或拍賣平台低價收購文化幣賺取價差等情形。文化部已立即暫停違規商家的銷售或使用資格,同時聯繫平台配合下架,並協請平台管制會員行為。
文化部表示,依「文化部辦理青年文化體驗試辦計畫作業要點」規定,成年禮金應用於實體場域消費為原則;成年禮金之使用不得找零、轉售,亦不得另再兌換成等值現金;店家應對於所提出憑證之交易事實及真實性負責。對於違反相關規定者,文化部得撤銷民眾領取資格、店家收款資格,並追回已撥付款項。同時,民眾或店家違法利用文化幣獲取不當利益的行為,可能涉及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以及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並沒收不法所得,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