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尾牙、春酒小心嗨過頭,員工間發生性騷擾,雇主仍應負防治責任

日期:113-01-05
資料來源:勞動部

:::

農曆年末將至,許多雇主為體恤員工一整年的辛苦,會依照民俗慣例,在春節前、後舉辦尾牙或春酒活動慰勞員工。勞動部提醒,雇主舉辦尾牙或春酒活動,在該場合員工間發生性騷擾事件時,雇主仍應負性騷擾之防治責任。

勞動部說明,《性別平等工作法》課予雇主應採取適當的措施,防治職場性騷擾的發生。受僱者如參加雇主舉辦之尾牙或春酒活動,員工間發生性騷擾,屬於該法的適用範圍,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妥善積極的處理。雇主可於舉辦相關活動前,提醒員工注意職場人際互動的分際,避免發生性騷擾事件。

勞動部補充,新修正的《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職場性騷擾防治的新制度,即將於今(113)年3月8日上路。新法強化雇主防治責任,要求雇主無論是受僱者提出正式申訴,或是聽說、透過傳聞而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都要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若有疑問,可以向地方主管機關詢問或尋求協助,地方主管機關會協助雇主辦理防治職場性騷擾的措施。

勞動部強調,所有的企業,無論規模大小,雇主只要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情形,就要積極處理,提供受僱者免遭受職場性騷擾疑慮的工作環境。勞動部也建議,雇主可以透過舉辦教育訓練的方式,加強主管及員工的性別意識,由勞、雇雙方共同維護職場安全,打造一個平等及安全的職場環境。

回頂端回頂端 關閉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