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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報導「三接訴訟案遭最高行政法院發回 海岸利用許可遭撒銷」,台灣中油公司說明,為推動三接工程,於提出桃園觀塘工業區與工業專用港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申請開發許可之過程,皆遵照相關法規辦理並獲核准。環團之上訴案經最高行政法院發回原審,並非環團對外所言之「勝訴」,台灣中油仍將全力推動三接工程,且備妥資料,配合內政部持續向法院說明。
台灣中油表示,桃園觀塘工業區與工業專用港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於107年3月16日經內政部審議通過核准,另於提出三接外推方案後,辦理第一次變更,經內政部111年6月10日審議通過核准,台灣中油皆遵照相關法規申請許可並獲核准。
環團於107年11月以內政部為被告,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撤銷內政部之前述許可,案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111年2月駁回,環團再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113年3月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廢棄原審之判決,發回原審高等行政訴訟庭重為調查,另為適法之裁判,並非環團對外所言之「勝訴」。
台灣中油目前仍積極進行三接工程,不僅不會停工,也力拼能在114年6月前完工,對於最高行政法院之判決,台灣中油為該訴訟案之參加人,會積極準備相關資料,並配合內政部研議未來之攻防重點,持續向法院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