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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公視基金會董事會16日提出《公共電視法》修法建議,文化部表示,本屆公視董事會在歷經966日延宕後,經立法院依政黨比例推舉的跨黨派委員選任而出,因此,董事會組成即已具備跨黨派成員特性。今日經董事會共識通過的修法建議,也可說是「具有政黨比例縮影的代表性」,亦可顯現跨黨派間對於修法具有高度共識與期待。文化部除表達高度肯定,亦期盼儘速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完成修法。
文化部表示,《公共電視法》自98年修法以來,已逾13年未修訂,對於現行法定捐贈經費上限9億限制、董監事選任門檻等,朝野各黨皆提出相關修正建議,文化部亦於去(111)年提出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
公視董事會於去年5月成立後,即積極組成《公共電視法》研修小組,並透過董事專業及分工運作,就相關修法議題與公廣集團有關事業體、工會等進行討論,並於今日董事會提出8個政策建議方向,包括「打破政府每年法定捐贈公視經費9億元之限制」、「董監事選任門檻調降及設置員工董事」,以及「業務範疇納入多元族群及國際傳播業務」等修法建議。
文化部回應,相關修法建議已納入文化部在去(111)年陳報行政院版本。其他屬配合《廣播電視法》及《財團法人法》相關規定等修法建議,文化部將納入行政院後續會議討論。文化部表示,期盼透過此跨黨派高度共識的修法建議,加速修法工作,朝野共同支持《公共電視法》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