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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 落實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日期:111-02-15
資料來源:教育部國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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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的調查專業人員,是學校處理校園性別事件的中堅人力,也是校園性別事件防治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為落實學校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提升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成效,教育部國教署依據110年7月14日修正發布之「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辦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進而建構友善校園環境。

  國教署說明,為培植各校具備因應各式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新興樣態之調查專業人員,由學校薦送願意擔任調查專業人員之現職教育人員,依序完成初階(計23小時)、進階(計29小時)及高階(計23小時)之培訓課程,並取得結業證書者,由教育部列冊並提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通過後,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以供各級學校為延聘參考。初階、進階及高階課程內容包括性別歧視之禁止、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基本概念及相關法規、行政程序法於調查程序基本概念與實務研討、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理程序案例研討、調查報告撰寫習作與討論、申復審議重點流程案例解說及研討等,國教署今(111)年亦將辦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以利後續充實校園性平調查專業人才庫。

  另外,國教署不定期辦理案例研討會,提供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得精進調查專業知能,以保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當事人權益。國教署表示,學校應積極推動校園性別事件的防治教育,並鼓勵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及負責校園性別事件處置相關單位人員,參加校內外校園性別事件處置研習活動,協助學校落實校園性別事件防治工作。

聯絡人:林家欣    電話:04-3706-1312 電子信箱:e-3160@mail.k12e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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