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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111)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延續調減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應徵之營業稅100%

日期:111-09-16
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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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為穩定物價,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9條之1規定,會同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報行政院核定公告自本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延續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


該部說明,行政院前核定公告自本年2月7日起至9月30日止免徵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營業稅。蘇院長考量近期俄烏戰爭情勢,為持續紓緩大宗物資價格仍偏高壓力,減輕國內廠商營運成本負擔,確保民生經濟,經與相關部會審慎評估後,同意延長降稅措施3個月,行政院爰依法於今(15)日核定公告自本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延續免徵進口黃豆、小麥及玉米營業稅。


財政部呼籲,營業人及進口業者響應政府平穩物價政策,將上開降稅利益如實反映降低商品售價,以切合政府穩定物價美意。


新聞稿聯絡人:梁科長瑋峻
聯絡電話:(02) 2322-8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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