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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持續加強邊境查緝,近日於臺中港海運進口貨櫃緝獲申報不符之電子煙產品,含電子煙油計13,624盒(40,872瓶)及部分大瓶裝煙油,市價約新臺幣600多萬元,已依相關規定移請主管機關裁罰及司法機關偵辦。
臺中關表示,電子煙油產品倘含有尼古丁成分,依據藥事法規定應以藥品列管,若未取得許可證而輸入,則屬該法第22條所指的禁藥,經查獲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相關產品縱使未含有尼古丁成分,亦得依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4條規定處罰,業者不可不慎。
臺中關提醒,我國尚未開放電子煙相關產品進口,請勿自國外進口電子煙相關產品,以免觸法受罰;該關持續對於來自高風險地區貨物加強查緝走私作為,中秋節期間查緝不鬆懈,也呼籲商民確實遵守法令規定,共同維護國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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