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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威脅,輔導小型養豬場轉型及退場

日期:110-09-16
資料來源: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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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宣布本(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養豬場暫停使用廚餘,迄今業界已經過兩周調適期,絕大多數業者均能配合政策,今(9/15)日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指揮官陳吉仲邀集全國農業行政首長會商後,現階段決定將傳播疫情風險最大的199頭(含)以下小型廚餘養豬模式全面輔導轉型退場,全力將非洲豬瘟疫情阻絕於境外。

  農委會說明,為加強防範非洲豬瘟入侵,該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於9月14日召開「養豬場使用廚餘之限制與蒸煮策略研商專家會議」,與會學者專家一致認為,近年中國大陸及東南亞國家非洲豬瘟疫情持續擴散,廚餘養豬模式是最主要的傳播途徑,國內養豬業如要有效杜絕疫情的威脅,廚餘養豬的有效管理及輔導轉型勢在必行。

  農委會說,為展現政府的防疫決心,陳吉仲指揮官已明確宣示,9月暫停使用廚餘期間,為減輕廚餘養豬業者增加之成本,農委會已提供養豬戶每頭500元的價差補助,如業者確定改用飼料養豬而不再使用廚餘,也將提供每頭2,500元的轉型補助。此外,公部門也祭出強力措施,禁止廚餘養豬期間,若搬運廚餘至養豬場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5至100萬元;若養豬場使用廚餘養豬則可按飼料管理法開罰3至300萬元,另為鼓勵檢舉違法使用廚餘,農委會已提高檢舉獎金至最高120萬元。

  至於9月30日停用廚餘期滿後,是否可持續使用廚餘養豬,農委會強調,有鑒於小型養豬場設置廚餘蒸煮設備有實質困難,登記飼養規模199(含)頭以下者,仍將維持暫停使用廚餘,並將輔導其轉型改用飼料,無法配合者將輔導其退場。200頭以上者,雖可恢復使用廚餘,然應落實蒸煮,並請環保署運用既有機制加強監督。另外將請警政及衛生等機關持續查核高風險業者所售肉品之來源,透過公私部門協力,全面防堵非洲豬瘟疫情入侵。

  農委會再次強調,108年中國大陸等鄰近國家爆發非洲豬瘟疫情,為降低使用廚餘的風險,當年國內已針對廚餘養豬場辦理轉型退場,本次再度輔導199頭(含)以下的小型養豬戶退場,各項補助標準將較108年提高且優惠,拆除牧場設施後的土地,也將配合區域計畫或地方都市計畫變更為其他地目使用,豬農的權益將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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