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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12日止(以郵戳為憑)受理報名,職缺名額為泰雅族、布農族及排灣族各1名職缺。
二、111年度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設置補助計畫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甄選及進用方式略以「四、進用方式:甄選次數:至少公告4次以上(含1次專案甄選)」規定辦理專案甄選。
三、報名資格:
1.具該族別之原住民。
2.具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中高級以上或「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者。
3.如係中高級合格證書者,應於到職後2年內取得「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最遲於113年報考並於114年3月通過)。
四、甄選評分標準,詳如附件甄選評分標準表。
五、面試甄選另通知,相關問題請聯繫承辦人:史春香04-22289111轉5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