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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彩券發行有助於增裕社會福利財源及促進弱勢族群就業,第4屆公益彩券發行期間自103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累計創造之盈餘約新臺幣(下同)2,957億元,其中1,331億元專款專用於補助國民年金、148億元用於全民健康保險準備、1,478億元分配予地方政府運用於社會福利支出。另第4屆平均每年盈餘約296億元,較第3屆平均167億元大幅成長77%,有助增裕社福財源。
在分配予地方政府之公益彩券盈餘部分,主要係辦理兒少、婦女、老人、身心障礙者福利及社會救助等事項,對保障民眾基本生活甚有助益;此外,在提供弱勢族群就業機會方面,公益彩券之經銷商以具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及低收入單親家庭為優先,112年12月底之經銷商人數合計39,856人,如再考慮其聘僱員工及彩券周邊產業等因素,對於促進就業將更具正面影響。
除公益彩券盈餘外,發行機構每年繳付回饋金27億元,提供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弱勢族群就業服務及推展社會福利等事項,財政部亦運用回饋金補助發行機構辦理多項經銷商照顧方案,包含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儲蓄保險、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意外及傷害保險及安全防護設備等,有效減輕經銷商於公益彩券屆次轉換時之經濟壓力,及提升經銷商人身安全。
財政部國庫署表示,第5屆公益彩券已於113年1月1日正式發行,國庫署將賡續督導發行機構穩健發展公益彩券市場,達成銷售及盈餘目標,以進一步厚植社會福利財源,照顧更多弱勢族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