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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執照核准為辦公室,廣告及圖片卻宣稱住宅用,不實遭罰!

日期:112-10-12
資料來源:公平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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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在112年10月11日第1670次委員會議通過,詠烽建設有限公司及聯勝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銷售基隆市暖暖區「青森悅」建案,在網路廣告及實品屋卻以一般住宅表示,但該建案使用執照為辦公室使用,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詠烽公司及聯勝公司新臺幣150萬元及4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詠烽公司在591房屋交易網站及台北房地王網站刊載該建案廣告,分別宣稱「棟戶規劃:18戶住家」及「20幾坪的小宅裡卻擁有挑高4.2米的魔術空間」等用語,並以客廳、臥室等裝潢設計圖片為一般住宅表示,且詠烽公司就該建案設置有客廳、臥室的實品屋,並與聯勝公司共同帶消費者參觀及介紹,讓人認為購買該建案後可將其規劃並合法作為「住宅」使用;但據基隆市政府提供意見,該建案1樓尚未依法申請變更為住宅使用,至於2樓以上則無法申請變更為住宅使用,如果違規作為住宅使用,將涉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第77條第1項規定,應依同法第91條規定予以裁罰;故該建案廣告表示與事實不符,違反前述公平交易法規定。
       公平會提醒,不動產網站所刊載建案資訊及銷售中心實品屋裝潢皆為消費者認知建案用途的主要途徑之一,業者應確保廣告表示與核准用途相符,以免因廣告不實受罰;另外,也建議消費者於購屋前,可至全國建築執照存根查詢網頁(https://cloudbm.cpami.gov.tw/CPTL/cpt0407m.do)查詢該建案核准用途等相關資訊,以避免日後衍生建築違規使用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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