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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於112年10月25日修正發布「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核發撤銷及廢止辦法」及「汽油汽車廢氣排放測試方法與程序」,最大重點是新增車輛實際行駛排放測試(Real Driving Emissions,簡稱RDE)規定,未來新車車型排氣審驗除在實驗室測試外,還須在道路中模擬實際行駛狀況進行測試,使車輛排氣更接近實際,也可在未加嚴排放標準下達成實質減量,改善空氣品質。
環境部說明,新增RDE是接軌歐盟及鄰近亞洲國家現行做法,導入1+1管制措施,除符合現行實驗室之車輛排氣排放標準外,亦應符合道路中車輛污染排放標準。因測試方式更接近實際行駛狀況,製造商須進一步檢視或提升車輛污染控制技術,方能測試通過,預期將可減少實質污染排放,改善空氣品質。而為降低對產業的衝擊,新規定要求自114年起僅須提報車輛在道路中污染排放情形,而自116年起方應逐年符合各期排放標準管制值,進一步減少車輛污染排放。
除RDE外,新規定還導入第三方查驗制度、廢除「車型年」制度及鼓勵採用「全球調和輕型車輛測試程序(Worldwide harmonized Light vehicles Test Procedure,簡稱WLTP)」等,與車商較有關係之措施。
車型審驗合格證明導入第三方查驗制度,是將目前直接依測試機構測試結果核發合格證明的機制,導入第三方查驗機構查證,可建置審驗機制的公正客觀、強化使用者付費原則,除可節省政府預算,更可在車輛銷售前透過監測制度以確保車輛污染排放控制品質。
廢除「車型年」制度,則是在車型並無會影響排氣之變更下,無須於每年重新申請新車型排氣審驗合格證明,約可減少現行達50%以上案件數量,有效減少行政負擔,落實簡政便民。
最後則為了鼓勵車商採用「全球調和輕型車輛測試程序(WLTP)」,增訂採用該項測試的車款,在使用中車輛量產品質管制,得以實驗室測試取代實際道路測試,鼓勵車商加速汰除老舊測試方法,避免低估車輛污染排放,製造更乾淨車輛。
環境部補充,本次二項辦法修正,將透過給予車商合理緩衝期限及導入差異化管理之獎勵措施,以鼓勵車商加速淨零轉型,同時減少空氣污染物及溫室氣體排放,創造環境與經濟雙贏。有關本次修正詳細內容,可至環境部網站(網址:https://oaout.moenv.gov.tw/law/)「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頁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