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原住民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食物互助援助實體運作-臺中市原住民食物銀行基本資訊
日期:111-03-10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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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務對象:本案計畫發放對象,以實際居住於本市原住民之弱勢家庭民眾及遊民為主,倘若有以下情況者,則為優先服務對象:
- 家中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責任者,因罹患重病、失業、失蹤、入營服役、入監服刑、死亡或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 因配偶死亡、失蹤、入監服刑或遭家庭暴力受害、惡意遺棄致生活陷於困境者。
- 非預期懷孕婦女或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隔代教養而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孫子女者,工作所得不足致陷於困境,經本會輔導執行的原住民家庭服務中
- 社工或生活輔導員評估認定確有救助需要者,得為本計畫服務對象。
- 高風險家庭(單親家庭)。
- 其他可認定為弱勢戶等家庭。
- 綜整上述,基於福利資源不重複,具有低收入戶資格家庭則不予核發救助物資,但取得相關社會福利給付、補助後、生活仍陷於困境及本市旅居居住長達5年以上非本市居民突遭失業或近期內遭逢變故之邊緣家庭或不可抗力之天災家庭,提供即時及預防性服務,經本會輔導執行的原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或生活輔導員評估+
- 服務項目:物資管理、資源整合及發放物資。
- 服務據點:臺中市太平區樹德一街136巷30號。
- 服務電話:04-23957211 伍小姐或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