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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學童食用校園午餐及民眾食用餐盒之衛生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分別針對校園午餐之作業場所及餐盒食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查核重點包含現場作業環境、從業人員衛生、製備流程等項目,並抽驗午餐成品及半成品等,檢驗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
本次稽查配合學校開學期間實際供應午餐時間,共分兩階段執行,第一階段執行期間為112年2月13日至6月30日。總計查核1,515家,部分作業場所初查有缺失事項,主要為作業環境(如天花板、門窗、地面、風扇等)與器具設備未保持清潔或破損,以及未實施有效之病媒防治措施等,經地方政府衛生局要求限期改正後均複查合格;並抽驗1,807件午餐成品及半成品檢驗是否符合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或添加物使用等規定,結果有1件醬瓜產品之防腐劑含量與規定不符,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處辦。另查有1家作業場所有貯存逾期調味料,亦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處辦。
另針對提供民眾之餐盒食品製造業者,食藥署亦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稽查,並抽驗餐盒成品、半成品等檢驗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稽查結果部分業者查有食品業者登錄、GHP、非追不可(電子上傳資訊)等缺失,皆已由所轄地方政府衛生局責令業者限期改正完竣;另本次計有1家業者HACCP 複查不合格、6家業者未依規定設置專門職業技術人員及1家業者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皆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處辦;抽驗餐盒成品、半成品等共計199件,其中半成品有3件檢出防腐劑與規定不符,4家業者存放逾期原料,皆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處辦。
食藥署將持續督導地方政府衛生局落實供應校園午餐之作業場所及餐盒食品製造業查核,以維護國人食用衛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