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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防疫,駕照審驗及換照體檢可展延辦理

日期:110-06-09
資料來源: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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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昨(7)日宣布延長全國三級警戒管制至6月28日,公路總局為配合防疫措施,考量醫療機構資源大量投入防疫量能,須體檢之駕駛執照定期換發或審驗(職業駕照、高齡駕駛人、癲癇換照等)之期限,均展延至全國三級警戒解除後6個月內完成換發或審驗即可,呼籲民眾若先前有收到換照或審驗通知,暫緩到醫院辦理體檢。
  公路總局表示,為配合疫情三級警戒,今(110)年5月19日已頒訂「因應民眾受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影響之各項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提供民眾就近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辦「交通違規罰鍰繳納與裁罰」、「汽車燃料使用費」、「車輛定期檢驗」、「道安講習」及「職業駕駛執照審驗」等5項業務因受疫情影響之民眾,得展延至入境、檢疫、隔離結束或治癒出院後6個月內持證明文件辦理完成,視同未逾期;及指定訓練機構停止開班後補訓練(例如大客車職業駕駛人定期訓練等)、須體檢之駕駛執照定期換發與審驗2項,得展延至全國各地三級以上警戒防疫規定均解除後6個月內完成換發或審驗。6月2日再增加「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應到檢期限於三級警戒期間可延後於警戒結束後1個月內辦理檢驗」之權益措施。
  但目前疫情仍舊嚴峻,公路總局呼籲民眾可依據上述之權益措施之期限完成即可,共同配合防疫,另民眾如需要洽辦監理業務,可以多利用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減少外出攜手防疫,有任何監理業務疑義,歡迎洽交通部公路總局用路人服務中心0800-231-035。

  聯絡人:公路總局監理組 林義勝組長

  聯絡電話:02-2307-0123轉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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