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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貨物統計方式「05」之代碼意義及英文說明已修正,請業者正確填報以加速貨物通關

日期:110-07-20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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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關務署近期已公告修正「關港貿作業代碼」八、統計方式(一)出口1.應列統計之出口貨物項下「05」之代碼意義及英文說明,該「05」代碼意義:出口委外加工或出口存放境外倉庫不復運進口;英文說明:Exports to be processed or exports to be stored in warehouses abroad without re-importation。 
       高雄關表示,依據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出口篇貳、出口貨物通關作業基本規定七、出口報單(N5203)各欄位填報說明之第26欄及第28欄填報說明,如買方為國內廠商且屬三方交易案件(排除統計代碼90),應於第28欄「買方統一編號」填列統一編號。
       該關進一步說明,國內廠商報關出口之外銷貨物若屬先將貨物運送至境外地區存放,事後再於境外銷售之貿易型態,類似出口加工不再復運進口態樣,其出口報單之填報請比照出口加工,於第26欄「買方」填列境外存放處所之英文名稱及第28欄「買方統一編號」之英文代碼,第41欄「統計方式」則填列「05」。
       該關籲請出口人遵守相關規定,依實際貿易型態、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及上開填報方式正確填列出口報單各欄位,以加速貨物通關。

業務承辦單位:高雄機場分關
電話:07-8057010分機7080

新聞稿聯絡人:張高財
電話:07-5628219
手機:0938275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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