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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籲請報關業者依「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強化個人資料保護

日期:112-11-15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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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表示,為落實報關業對於個人資料保護及外洩通報機制,避免發生個資洩漏,損害當事人權益,財政部於去(111)年訂定並實施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下稱本辦法),報關業應依本辦法規定,清查所保有之個人資料,建立檔案,及完成報關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之訂定,並置放營業場所備查,以強化個資保護及事件之處理。

基隆關說明,為協助報關業者瞭解規範內容、具體執行方式及落實相關規定,關務署已於官網建置「報關業者個資資訊專區」(路徑:首頁/資訊匯流/機關(公開)資訊/個資法公開專區/報關業者個資資訊專區)可供下載安全維護計畫範本及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自我檢查表,供參考使用,報關業者可參考上述範本自行檢視公司規模及營運情形,諮詢個資保護或資安管理顧問,儘速完備內部個資管理措施及稽核流程,訂定適切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並落實執行,該關並按月安排抽檢,以輔導改善。

基隆關提醒,為責成企業強化個資的資安維護作為,個人資料保護法已於本年5月修正,提高該法第48條規定罰鍰上限額度,業者未依規定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者,得處新臺幣(下同)2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按次處15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該關執行報關業者查核作業時,將一併檢視其執行情形,籲請報關業者注意。若有疑問,可洽詢該關業務二組(電話02-24202951 分機5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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