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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今(111)年1月至3月間,緝獲多起進口貨物夾藏電子煙產品,企圖蒙混闖關案件,總計查獲含尼古丁煙彈78,142瓶、煙油22公升及電子煙主機12臺,市價約新臺幣1千萬元。上述案件均涉及違反藥事法、菸害防制法和海關緝私條例等相關規定,該關已依規定移請主管機關查處,同時呼籲進口人切勿以身試法。
基隆關指出,依據藥事法相關規定,含有尼古丁或其他藥品成分的電子煙彈及煙油,若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該關進一步說明,國際間已發生多起因使用電子煙造成肺傷害致死案例,對國民健康影響極大,參據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CTC),建議各國對於尼古丁與非尼古丁電子傳送組合(電子煙之正式用詞)考量禁止或以適當方式管制,故行政院於111年1月13日通過並函請立法院審議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禁止包含電子煙在內的「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及使用,並增訂違法輸入者處新臺幣1千萬以上5千萬以下罰鍰。
基隆關將持續加強查緝,杜絕管制物品流入國內市場,籲請商民切勿違法輸入進口,以免觸法受罰。
聯絡人:機動稽核組機動巡查課林稽核 電話:(02)24202951分機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