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勞工工作狀況、對工作環境的滿意及職涯規劃等情形,勞動部以參加勞保之本國勞工為調查對象,按年辦理「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111年計回收有效樣本4,124份,調查統計結果摘述如下:
一、勞工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的比率為73.4%
111年調查勞工對整體工作感到滿意的比率為73.4%,較110年調查上升0.9個百分點,感到普通者占23.5%,感到不滿意者占3%。整體工作感到滿意者對各項工作環境滿意比率,以「性別工作平等」之98%最高,其次為「同事間的相處與友誼」之96%,「主管對員工的關切與照顧」之95.6%居第三;整體工作感到不滿意者對各項工作環境不滿意比率,以「工資」之73.6%居首,其次為「人事考核升遷制度」之71.3%,「工作負荷量」之64.1%居第三。
二、勞工有延長工時(加班)者占42%,平均每月延長15小時
111年調查勞工近一年有延長工時(加班)者占42%,較110年調查下降4.3個百分點,其中有延長工時者之平均每月延長工時為15小時。按行業別觀察,以電力及燃氣供應業有延長工時占58.6%最高,其次為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分別為54.8%、54.7%、54.2%。
三、勞工延長工時後每次均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占8成4
111年調查勞工近一年延長工時後每次均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占84.1%。按行業別觀察,曾經沒有領到加班費或換取補休者之占比以其他服務業之33%最高,其次為出版影音及資通訊業之27.8%,金融及保險業之26.2%居第三。
四、勞工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通訊方式交辦且當下即執行工作占14.6%,平均每月實際執行時數為4.7小時
111年調查勞工近一年曾在下班後接獲服務單位以電話、網路、手機App或Line等通訊形式交辦工作占25.2%,較110年調查上升1個百分點,當下即執行工作者占14.6%,略升0.1個百分點,平均每月實際執行工作時數為4.7小時,略增0.1小時。
五、勞工認為目前工作和休閒達到平衡者占7成3,需要服務單位提供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以「福利措施」為主
111年調查勞工認為目前工作和休閒達到平衡者占72.7%,較110年調查下降0.9個百分點,認為工作有點多占21.2%,認為工作太多占4.9%,認為休閒有點多占1.2%。
勞工希望服務單位提供之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以「福利措施」(如:婚喪年節禮金、子女就學補助、文康活動、員工旅遊、團體保險等)占74.8%最高,其次為「優於法令給假」占48.8%,「彈性工作安排」占44.5%居第三。按年齡別觀察,各年齡別勞工均以希望提供「福利措施」最多,其次的項目則15~44歲、65歲以上勞工希望提供「優於法令給假」,45~64歲希望提供「彈性工作安排」。
六、勞工規劃退休年齡平均為61.3歲;規劃退休後之生活費用來源,以「勞保老年給付及勞工退休金」及「儲蓄」居多
111年調查勞工對於退休年齡尚未規劃者占86.2%,已規劃者占13.8%,後者規劃退休年齡平均為61.3歲。按性別觀察,男性勞工中已規劃退休年齡者占14.2%,高於女性之13.5%;男性規劃退休年齡平均為61.7歲,較女性之61歲多0.7歲。
勞工規劃退休後之生活費用來源,以「勞保老年給付及勞工退休金」占66.9%最多,其次為「儲蓄」占66.2%,「投資所得」占48.4%居第三,「由子女供應」占4.2%,另有1成2「目前無規劃」。
七、勞工希望服務單位提供之退休準備協助措施,以「健康管理」最多,其次為「理財規劃」
111年調查勞工希望服務單位提供的退休準備協助措施以「健康管理」占53.5%最高,其次為「理財規劃」占49.7%,「休閒娛樂」占27.6%居第三。
八、勞工從事的休閒活動,以「上網」最多,其次為「看電視」
111年調查勞工工作之餘的休閒活動以「上網」占67.5%最多,其次為「看電視」占52.9%,另「郊遊/旅遊」、「看電影/MTV/DVD」亦分別占38.7%、31.8%,而「參加志願服務」、「參加聯誼活動」、「跳舞」等占比均不及3%。
九、勞工遠距工作情形
(一)勞工目前工作不可遠距執行占7成2;曾實施遠距工作者占2成
111年調查勞工目前工作不可遠距執行 (全部工作都必須至服務單位執行)占71.5%,部分工作可遠距執行者占22.6%,全部工作都可以遠距執行者占5.9%;可遠距工作且曾經實施遠距工作者則占20.4%。按職業別觀察,「可遠距工作(含部分及全部)」以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與專業人員之占比較高,均逾5成,事務支援人員亦逾4成;專業人員與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全部都可遠距工作」之比率各為1成5及1成。「可遠距工作且曾實施遠距工作」者以專業人員之41.2%最高,民意代表/主管及經理人員37.4%次之,事務支援人員26.6%居第三。
(二)勞工實施遠距工作的原因以「受疫情影響」占9成3最多
勞工目前工作曾實施遠距工作的原因以「受疫情影響」占92.9%最高,其次為「服務單位規定」占14.3%,「工作時間彈性」占8.5%居第三。
(三)勞工實施遠距工作期間以「1個月~未滿2個月」占2成2最高
勞工目前工作曾實施遠距工作的期間以「1個月~未滿2個月」占21.7%最高,其次為「未滿1週」占19.7%,「1週~未滿0.5個月」占14.6%居第三。
(四)不考慮疫情影響,6成8勞工未來願意遠距工作
不考慮疫情影響,目前從事可遠距工作之勞工,未來願意採取遠距工作模式者占67.5%,其中全部可遠距工作者未來願意遠距工作之比率為84.7%,部分可遠距工作為63%。
十、1成1勞工需於夜間工作
111年調查勞工需於夜間工作(係指工作時間於晚上10時至隔天清晨6時內)占10.7%,不需於夜間工作占89.3%。按職業別觀察,需夜間工作比率以機械設備操作及組裝人員之19.5%最高,其次為服務及銷售工作人員15.1%,基層技術工及勞力工13.6%居第三。按行業別觀察,需夜間工作比率以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之26.3%最高,其次為運輸及倉儲業24.4%,住宿及餐飲業18.1%居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