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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籲請業者依「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強化個人資料保護

日期:112-04-26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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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表示,為加強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對於個人資料之保護措施,建立對個人資料之管理、稽核、保存及改善機制,財政部於111年2月8日訂定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業者應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措施,以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基隆關說明,按本辦法第2條、第3條及第6條規定,依關稅法登記之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應依本辦法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內容包括指定專人或建立專責組織,訂定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定期對所屬人員施以基礎認知宣導或專業教育訓練,並定期就執行情形向代表人提出書面報告。倘發生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安全事故,應採取適當應變措施,以控制事故對當事人之損害,並自發現事故時起算72小時內,檢附「個人資料侵害事故通報及紀錄表」以電子郵件方式向關務署通報,事後研議預防機制,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基隆關提醒,業者可參考關務署官網建置之「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個資資訊專區」(路徑:關務署首頁/資訊匯流/機關(公開)資訊/個資法公開專區/保稅倉庫及物流中心個資資訊專區),可供下載安全維護計畫範本及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自我檢查表,儘速完成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該關也將持續配合關務署要求,抽核業者的執行情形,共同維護個人資料安全。

聯絡人:基隆關桃園分關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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