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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業者多加利用網路申辦海上走廊特別准單

日期:110-04-29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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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務署為加速通關及提升服務品質,持續精進貨物通關自動化功能,自本(110)年1月19日擴充關港貿單一窗口網路申辦海上走廊特別准單作業貨櫃(物)清單檔案傳輸功能,運輸業者可分次傳輸多筆資料,節省通關作業人力及時間。
    向海關申報之進口、出口、轉口貨櫃(物),如須轉至國內其他國際通商口岸辦理進口通關或裝船出口者,除以陸運方式外,亦得以「海上走廊」即經交通部核准之船舶運送。依規定運輸業者須檢具相關申請書及貨櫃(物)清單向海關申請特別准單,辦理貨櫃(物)裝運及卸船作業,自去(109)年10月23日海關提供海上走廊特別准單網路申請作業,並由資訊系統提供自動檢核後核發特別准單,簡便快速,推行以來成效良好。
    關務署表示,好還要更好,原使用功能每件申請案限單次單筆傳輸,故運輸業者須將整船之貨櫃(物)清單資料合併為單一檔案後傳輸,資料如有異動須進行整筆資料修正重新傳輸,影響申請作業時間,故為提升網路申辦使用效益,並滿足業者實務需求,乃再精進系統功能,可由業者分批多次傳輸多筆貨櫃(物)清單檔案。
    關務署進一步表示,業者如操作系統須提供協助者,可撥打關港貿單一窗口服務中心電話0800-299-889或撥打(02)2550-6409,將有專人提供協助與服務,網路申辦省時間、省人力、有效率,好處多多,歡迎業者多加利用,享受便利多元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楊稽核惠玲
聯絡電話:02-25505500 分機 2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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