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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再次提醒,11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且符合領取資格之新生兒,領取期限將於113年1月31日屆期,請儘速領取!

日期:113-01-19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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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表示,依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辦法第3條第2項及第4條第2項規定,11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間在國內出生並領有出生證明之國民,且其生母或生父符合領取資格之新生兒,應於113年1月31日前,備妥出生證明及其生母或生父之身分證明文件,至郵局臨櫃領取。

財政部國庫署進一步表示,據統計11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國內出生且符合資格之新生兒合計約3.5萬人,但截至113年1月15日止,約3萬人已領取,還有5千餘人尚未領取,新生兒領取比率僅85.1%,該署呼籲家中有符合領取資格的新生兒,請新手爸媽把握時間儘速領取,務必在113年1月31日下午5點前至郵局領取,逾期則無法領取。

財政部國庫署提醒,前往郵局臨櫃領取時,如果生母符合資格,除攜帶新生兒出生證明外(不必先辦理出生登記),請務必攜帶生母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倘委託他人代領,除上開文件外,亦須攜帶代領人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果生母不符合資格,請先辦妥出生登記後,撥打1988客服專線,經確認生父符合領取資格,俟1988客服專線通知領取,攜帶新生兒出生證明及生父具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等前往郵局領取;倘遇無法領取或有相關問題,請務必撥打1988客服專線洽詢。

財政部國庫署進一步提醒,新生兒領取普發現金期限將於113年1月31日屆期,倘民眾遇有無法領取情形,或遇生母不符合領取資格,或部分案件因故須後送相關機關確認領取資格,請務必儘早撥打1988客服專線,並於113年1月25日(星期四)1988客服專線服務時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完成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即上傳證明文件);倘超過113年1月25日下午6時30分仍未補件,因後送及資料傳遞至系統平台均需作業時間,同時預留民眾至郵局領取時間,而郵局臨櫃領取普發現金僅提供服務至113年1月31日下午5時,民眾若未依所定時間提供所需文件,恐無法領取。

財政部國庫署再次強調,政府不會發簡訊或電子郵件通知領錢或登錄,也不會電話要求到ATM或網路銀行操作轉帳,請民眾務必提高警覺,千萬不要上當,以免個資被竊或遭詐騙。如遇可疑網站或訊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全民共同防堵詐騙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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