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境部預告修正「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草案,修正重點包含調整機車排氣檢驗費補助費、強化機車排氣檢驗站管理、規範機車定檢軟體系統安全性規定及放寬偏遠地區機車排氣檢驗站設置條件。
機車檢驗補助費用自86年起未曾調整,考量近年來勞工基本工資、原物料及物價均已調整,爰檢討調整補助費用,案經行政院112年12月20日召開會議決定機車排氣檢驗費補助費由新臺幣80元/每輛調高至100元/每輛。
本次除檢討補助費用外,亦加強機車排氣檢驗站檢測品質管理,精進事項如下:
增訂惡意違規檢驗者應處以撤銷或廢止處分、檢驗人員違規檢驗之註銷資格規定、明定排氣分析儀查核強度,藉由遏止不當檢測行為及加強檢測儀器抽查,俾使管理制度更臻完備。
為維護機車排氣檢驗站資料傳輸系統更加安全,修正強化系統安全性基本能力的規範。
放寬偏遠地區機車排氣檢驗站設置條件,俾利偏遠地區設站供民眾就近檢驗排氣,減免尋找檢驗站的困惱及過程中能源的消耗。
藉由前述的精進作為,使機車定檢制度更加落實,讓車主知道使用之車輛污染狀況,督促車主落實保養維護,避免廢氣排放污染環境,且確實將車輛劣化進行修復,進而維護空氣品質。
有關本次預告相關資料請參閱環境部新聞專區下載附加檔案(網址:https://enews.moenv.gov.tw/enews/),或於預告日起3日後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歡迎各界於刊登公告次日起7日內,提供意見或修正建議給環境部作為修法參考(Email:yklee@moenv.gov.tw)。
修正草案公告影本(含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請至環境部網站/公告及會議(https://docmeet.moenv.gov.tw/IFDEWebBBS_MOENV/)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