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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110年1月至5月事後稽核卓有成效

日期:110-06-23
資料來源:財政部關務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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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關110年1至5月事後稽核查獲異常案件共28件,主要為虛報價格案件,預估補稅及罰鍰金額計新臺幣(以下同)2,486萬餘元,較去年同期1,686萬餘元增加47%,成效顯著。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海關實施事後稽核的主要目的,在於確認納稅義務人、貨物輸出人或其關係人是否遵循關務有關法規報運貨物進出口,並於個案稽核過程中適時提供輔導,以期提升知法守法程度。去(109)年9月1日關務署修正「海關事後稽核作業規定」,更將廠商守法自評及輔導列為重要稽核程序,即海關於立案實施事後稽核調查前,由廠商進行守法自評及自我檢視有無違章情形,如廠商發現進口申報錯誤並主動陳報,符合海關緝私條例第45條之3規定者,予以免罰。110年1至5月辦結案件中,經海關輔導後主動陳報案件共5件,補稅金額達223萬餘元。

基隆關表示,通過事後稽核制度,海關利用風險管理機制選案查核,防範不法業者逃漏稅費及逃避管制,並導正彼等錯誤觀念,以達維護國課、租稅公平及保障守法廠商權益等目標。該關再次呼籲進出口人務必誠實申報,如因疏忽產生虛報情形,亦應主動申請更正報單或陳報違章事實。如對相關法規有疑問或需海關輔導,可洽各轄區海關協助。

​聯絡人:機動稽核組稽核課洪小姐     電話:02-2420-2951分機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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