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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原住民族健康法」草案 強化原住民族健康照護體系

日期:112-03-24
資料來源:行政院新聞傳播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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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原住民族健康照護體系、提升照護服務的覆蓋率,行政院會今(23)日通過衛生福利部擬具的「原住民族健康法」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本次立法有助強化原住民族健康照護體系、提升照護服務的覆蓋率,以促進原住民族健康發展,落實原住民族權利保障。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衛福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衛福部指出,落實蔡英文總統重視原住民族健康權,消弭醫療照護不均等的政策,並尊重原住民族意願及自主發展精神,促進原住民族健康發展,以改善原住民族健康不平等的情形,爰擬具「原住民族健康法」草案。


該草案要點如下:


一、中央主管機關應指定專責單位辦理原住民族健康照護事務,並召開原住民族健康政策會及其任務。(草案第2條、第4條)


二、地方主管機關得召開原住民族健康政策相關會議及其任務。(草案第5條)


三、中央主管機關應依原住民族特殊健康問題定期調查與研究原住民族健康狀況與需求,並建置原住民族健康資料庫。(草案第6條、第7條)


四、主管機關應依據原住民族健康相關調查與研究結果,辦理原住民族健康事務。(草案第8條)


五、主管機關應規劃執行原住民族健康照護人員之培育、進用及留用。(草案第9條)


六、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鼓勵醫事、健康、心理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之大專校院課程內容,融入原住民族健康事務之文化安全相關課程。(草案第11條)


七、中央主管機關應進行原住民族傳統醫療保健知識之研究及推廣。(草案第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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