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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經常會利用暑假期間打工,勞動部提醒,暑期工讀生與一般勞工都享有相同的勞動權益保障,不會因為工作時間長短而有所差別,雇主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為暑期工讀生提繳勞工退休金,且退休金應由雇主全額繳納,不得自暑期工讀生薪水扣減。
勞動部說明,凡適用《勞動基準法》而具僱傭關係的勞工,雇主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按月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的退休金,儲存於勞工保險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事業單位在辦理提繳暑期工讀生退休金時,應該要以暑期工讀生全月工資總額,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的等級金額申報月提繳工資。
舉例而言,雇主與暑期工讀生約定每週工作5日,每日4小時,時薪新臺幣(以下同)200元,暑期工讀生某月工作20日,領取工資16,000元,則雇主應以16,500元的級距予以提繳,並註明為部分工時人員,提繳退休金之金額為990元【算式:16,500元×雇主提繳率6%】,且退休金應由雇主全額負擔,不得自暑期工讀生的薪水中扣除。
勞動部表示,暑期工讀生打工時間雖短,但依然享有退休金保障,暑期工讀生可以仔細核對雇主每月以書面通知已提繳的退休金金額,或可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查詢網址:https://gov.tw/Wxy)查詢雇主有沒有幫自己提繳勞工退休金,如有發現雇主有違反法令情事,可就近向當地勞工保險局辦事處或撥打「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的退休金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