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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監察院於10日通過「起重機吊臂掉落致中捷旅客傷亡,凸顯營造業輕忽工安」調查案並糾正職安署,勞動部職安署表示虛心接受,並已於事故後即參考先進國家規範刻正修訂「起重機具作業安全管理計畫(範例)」,要求事業單位採用風險評估技術擬訂安全作業方法或標準作業程序強化作業安全,另針對調查報告所提未將塔式起重機竣工檢查合格副知臺中市府乙節,亦將積極檢討改進。
職安署進一步說明,已訂頒「勞動檢查機構執行事業單位申請復工強化措施」,要求勞檢機構對於事業單位未依規定從事機具操作或吊掛作業並經停工者,應使該機械操作人至勞檢機構指定處所接受3小時職業安全講習,方得依規定申請復工,以防止類似災害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