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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之申報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同年2月6日止【112年1月適逢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農曆春節假期),依法展延至112年2月5日,因該日為例假日,再展延至112年2月6日止】,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依限完成申報。
財政部說明,憑單申報可採人工、媒體及網路方式,其中網路申報快速便捷,於申報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例假日期間亦能照常申報。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欲採網路申報者,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111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軟體並完成安裝,相關網路申報細節可參考該網站提供之「使用者手冊」或於「常見問題」查詢。申報人如有網路申報軟體操作問題,可以電話(0809-085-188)、傳真(04-37039798)或以e-mail(帳號:imx@etax.tradevan.com.tw)方式洽詢服務人員。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112年2月6日前如期向稽徵機關申報之111年度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受託人得免填發憑單予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如需該等所得資料,可於112年4月28日至5月31日直接向稽徵機關申請查詢,如有取得該等憑單之需求,亦可要求憑單填發單位填發。
財政部提醒,憑單申報截止日將至,為避免集中於最後1天申報,造成網路壅塞,請尚未辦理申報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儘早利用網路(申報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申報)辦理。
新聞稿聯絡人:邱科長筱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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