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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徐千平 電話:(02)7736-7450 電子信箱:e-j292@mail.k12ea.gov.tw
為協助國小學生課後獲得妥善照顧,教育部國教署長期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國民小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111學年度國小開辦1,926校次、開辦班級數2萬6,731班次、參加學生數計44萬5,882人次,補助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等三類學生計8萬2,568人次。
國教署說明,學校運用原有的場地,提供平價、安全的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家長可以選擇參加與否,並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由參加學生家長支付費用,讓家長可以安心工作。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可採自辦及委託立案的公、私立機構、法人或團體等方式辦理,時間依學校情況,與社區、家長及教師等協商後決定,並配合一般家長上班時間,最遲於晚間6時結束。服務內容以協助家庭作業及生活照顧為主,另為扶助經濟弱勢學生,優先補助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等三類生應繳交費用,使其得免費並優先參加。
111學年度基隆市深澳國小及堵南國小,運用學校寬敞空間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孩子們在老師的陪伴下完成家庭作業,並在學校的操場舒展筋骨;南投縣僑光國小、同富國小及成城國小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除了協助兒童回家作業寫作外,還提供茶道、說故事及體能等活動,對無照顧人力後援的雙薪家庭,除了減輕家長經濟壓力,更獲得安心育兒的服務。
國教署表示,為使父母安心就業及促進國小兒童健康成長,將持續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合作推動課後照顧服務,共同承擔學童課後的教育品質與生活照顧,提供雙薪家庭優質、平價且安全的兒童照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