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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踐行協議價購程序實現土地正義 行政院中服中心舉辦研討會」

日期:110-12-21
資料來源:中部聯合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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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今(21)日與中台灣不動產估價師公會假裕元花園酒B1國際演講廳共同舉辦「土地正義研討會-如何踐行協議價購程序」,討論如何改善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避免土地徵收抗爭事件層出不窮。

  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蔡培慧說,她過去在非政府組織(NGO)「台灣農村陣線」投身關懷土地與正義,終於爭取到土地徵收條例於民國100年三讀通過修法改以「市價」徵收土地。

  蔡培慧強調,為了公共利益,需要徵收土地時,應該竭盡所能與土地所有權人進行實質協議價購。蔡培慧說:徵收土地是比較強制的手段,應該借重不動產估價師的專業,做最好的土地估價,以保障民眾權益,所以政府目前為了公共設施進行土地徵收,都是採取協議價購的方式。

  中台灣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理事長黃昭閔演講時指出,地徵收條例立法精神極力鼓勵先行「協議價購」,強調「徵收是最後、最不得已的手段」,但執行過程,卻走調成為徒具形式的協議價購,或者是協議價購與徵收同時進行的情形。

  黃昭閔進一步解釋,目前有些現況是,需要取得土地興辦事業之單位委託土地估價師評估、並由地價評議委員會組成的「預審小組」開會討論評估的價格,向土地所有權人提出協商,如果所有權人拒絕協議,則改為報請權責單位徵收,所有權人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淪為弱勢。因此,黃昭閔提出「雙方立場要對等」、「估價師角色要超然」、「協議價格要透明」、「徵收程序要正義」、「需用土地人身段要明確」等五大具體建議,希望能土地徵收制度更為與時俱進。

  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辛年豐系主任認為,現階段協議價購價格缺乏彈性,應該明確規範不動產估價師所估出的價格供參考,並授予行政機關對於價格有相當的裁量空間、強化協議價格與徵收價格落差的救濟機制,甚至也可引進商業仲裁的模式,建立良善的協議價購制度。

  台灣智庫城市與區域治理中心研究員蔡美華認為,過去的協議價購過程並不透明,建議執行單位應該公布更多資訊,才能避免許多爭議,節省社會資源無謂的浪費,真正的保障人民的財產權。

  今日研討會,吸引許多關心此議題超過300位產、官、學者及民眾出席,現場座無虛席,活動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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