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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新興毒品氾濫、守護國人健康」

日期:109-01-22
資料來源: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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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於今(109)年1月初,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通報108年12月毒物檢驗之相驗及解剖案件中,死者體內驗出新興毒品共有30件,而其中含PMMA(對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paramethoxymethamphetamine,俗稱:強力搖頭丸)之成分則有27件,而PMMA為第二級毒品列表編號181甲氧基甲基安非他命(Methoxymethamphetamine、MMA,原為第三級毒品,經105年6月28日毒審會第七屆第二次會議,改列為第二級毒品)之異構物,該毒品毒性強度高於甲基安非他命4倍以上,毒性作用較慢,施用者常因無感而過量使用,致死率極高;又此類毒品成本較低,製程較快,常為MDMA搖頭丸之替代物,並以仿用時下流行圖標之咖啡包吸引年輕人。
       行政院於106年下半年,通過「新世代反毒策略」及「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作為政府反毒的行動方針並據以執行後,107年因新興毒品死亡案件為45件,較106年的100件下降幅度高達55%,對於新興毒品之遏止已有初步成效。惟法務部於108年12月時,發現PMMA不同以往每月份僅有零星案例,顯有異常,為免此種新興毒品恐有擴散蔓延之問題,業已於109年1月間由法務部張常務次長斗輝邀集臺灣高等檢察署、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等相關單位,召開3次會議研商,針對PMMA之問題獲致三項決議:

  1. 請各檢察及司法警察機關就查獲之混合式毒品加強檢驗,尿液並分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調查局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檢驗有無PMMA,如有驗出,除函知原送驗機關外,並請函送臺灣高等檢察署,以利統合指揮查緝。
  2. 請臺灣高等檢察署統合各地檢察署指揮司法警察機關,全力查緝溯源。
  3. 請各檢察、司法警察機關適時發佈新聞,以提醒民眾注意及防範。

       依目前毒品查緝實務,施用混合毒品之型態日益繁多,且因混合毒品之成分複雜,施用後所造成之危險性及致死率均高於施用單一種類者,法務部為加強遏止混合毒品之擴散,於本次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爰增訂販賣混合二種以上毒品之情形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之規定,並經總統於109年1月15日公布施行,法務部將持續注意我國毒品情勢,並要求所屬檢察機關統合司法警察機關嚴加查緝新興毒品、斷根溯源,以遏止毒害,全力守護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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