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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期間:自113年4月8日(星期一)上午09:00至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05:00止。
二、申請方式:
(一)為簡政便民,已通過112-113年度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且符合本補貼資格者,免再提出紙本申請,具申請意願者應於收到本府核發確認信函後於受理申請期間內回復;屆期不回復者,視為無意願。
(二)非屬上開舊戶之申請人應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至臺中市育兒租金補貼系統進行線上申請(網址:https://cahas.taichung.gov.tw/),或至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住宅服務科臨櫃提出申請,或以郵寄提出申請(申請書件以郵件寄送者,其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三、可於網站下載【本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網站首頁(網址:https://thd.taichung.gov.tw/)→「業務項目」→「住宅補貼」→「臺中市育兒租金補貼」】申請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