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對我國2050年達成淨零目標及永續發展具有關鍵影響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為強化金融機構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及實踐ESG的能力,引導消費者、投資人及產業共同重視永續發展,洽請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以下簡稱金研院)、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證基會)及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保發中心)協助推動「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之措施,於今(8)日發布第二屆(113年度)永續金融評鑑之指標,期能持續帶動金融機構在淨零轉型及永續發展的動能。
金管會表示,永續金融評鑑係參考國際標準及國內金融業發展進程,建構兼容國內外永續金融發展趨勢的評鑑機制。首屆評鑑結果已於去年底(112年12月26日)公布,為能持續強化金融機構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及提升實踐ESG的能力,金研院、證基會及保發中心組成的評鑑工作小組參考首屆評鑑指標得分情形,於去(112)年召開五場專家諮詢閉門會議,及舉辦第二屆受評業者公聽會,並參考專家及受評機構意見、國內外永續發展趨勢等,研訂第二屆永續金融評鑑作業。
第二屆評鑑作業之方式、評分程序等,原則與首屆相同,而與首屆評鑑差異重點包含:(詳附件─第二屆永續金融評鑑說明)
一、擴大受評機構範圍:除第一屆受評機構(全體本國銀行但不包括中國輸出入銀行及純網路銀行、上市櫃及非屬集團企業且股本達新臺幣50億元以上之證券商、資產規模前五大之產險業、規模達1兆元以上的壽險業及國內再保險業)外,新增上市櫃金控之證券子公司14家、資產管理規模6,000億元以上之投信業5家、上市保險業3家。計34家銀行業者、23家證券及5家投信業者、9家產險及8家壽險業者,合計79家金融機構接受評鑑。
二、調整指標權重及面向:第二屆指標延續原訂「永續發展綜合指標」與「環境(E)、社會(S)、公司治理(G)」三支柱指標構面,惟調整各構面權重均25%,並於永續發展綜合指標新增創新商業模式面向。
三、簡化指標內容及題數:第二屆指標參採受評業者意見,整併部分指標題組後,簡化為銀行業111題、證券業113題、保險業107題。
四、將新興永續議題納入第二屆評鑑指標:包括防範金融詐騙、支持國內文化活動及產業、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投融資關鍵戰略產業、友善職場等議題。
金管會表示,第二屆評鑑作業預計於4月中旬啟動,由金管會、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相關周邊單位及外聘專家學者等組成「永續金融評鑑委員會」,就受評機構揭露之112年度公開資訊(如年報、公司網站或永續報告書)及所提供之相關佐證資料進行評鑑,並審酌受評機構自112年12月底至113年12月底重大監理缺失及重大負面社會輿論情形予以扣分,預計於113年12月底前按各業別評鑑總分,分別公布前20%名單,不公布成績高低排名。
評鑑工作小組近期將公布第二屆評鑑作業手冊,並規劃於今年第1季舉辦第二屆評鑑宣導說明會,受評機構或有興趣者後續可至「永續金融評鑑資訊平台」瞭解相關資訊,或洽詢金研院(3365-3666分機763)、證基會(2397-1222分機348)、保發中心(2397-2227分機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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