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按住ALT鍵 + V → X → (G)最大(L)較大(M)中(S)較小(A)小,來選擇適合您的文字大小,
而IE7或Firefox瀏覽器則可利用鍵盤 Ctrl + (+)放大 (-)縮小來改變字型大小。

避免公共設施閒置 工程會有效管理輔導

日期:110-12-15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工程會為督導各級政府有效管理維護公共設施避免閒置,要求機關應積極主動管理,每年至少一次清查。針對列管案件,成立專案小組主動輔導逐案解決遭遇問題,目前僅餘8件繼續推動活化。

  工程會表示,閒置公共設施議題於94年受到全民重視,立法院、審監單位與媒體對於閒置公共設施之清查及活化推動情形皆相當關注,工程會自94年8月組成「行政院活化閒置公共設施專案小組」並開始列管。經考量主動輔導活化閒置已有成效,未來將朝避免公共設施閒置方向轉型,透過有效管理以降低閒置疑慮。

  近幾年工程會化被動為主動,盤點閒置公共設施列管必要性及活化策略,逐案瞭解閒置原因,確認活化目標具體可行。必要時至現場訪查,瞭解區位特性,提供解決對策,累計列管429件中,已活化或結案計421件,持續活化者尚餘8件,已成立專案小組輔導活化。

  工程會表示,為使機關有效管理使用公共設施,已要求機關就轄管或補助興建公共設施之使用情形,每年主動辦理一次清查並作成紀錄,確保設施維持正常使用,若發現設施有閒置之虞,應即刻研擬改善,避免閒置,而工程會也會抽查確認。

  工程會最後強調,針對解列案件及機關主動清查情形,各主管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工程會都會適時辦理抽查以確認是否如實使用。此外,未來也將修正前述要點要求設施管理機關主動掌控使用情形,對有閒置之虞案件能夠預見於先,即早防範。

發布日期:110-12-14

發布單位:工管處

聯絡人:李峰昌

聯絡電話:02-87897720

聯絡信箱:allenlee@mail.pcc.gov.tw

回頂端回頂端 關閉選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