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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長者裝置假牙執行計畫(中央假牙計畫)

日期:111-02-15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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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執行計畫(中央假牙計畫)即日起開始申請!

本案係中央計畫補助年滿55歲之原住民長者,補助經費最高新台幣3萬元整,診治金額若超額將由民眾自行負擔)

◎服務對象資格、申請程序、補助態樣及基準:

一、服務對象為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資格限制如下:

(一)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且未符合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服務對象,或未申請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補助者。

(二)服務對象110年度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項目者,或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計畫之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程序:

提出申請:申請補助裝置假牙者,應攜帶健保卡逕向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提出申請。

口腔檢查:由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提供口腔檢查服務及鼓勵口腔篩檢,並協助申請者填具申請書【附表1】及【附表1-1】後,連同診治計畫書(一)【附表2】於7日內送申請者之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審查。

審查作業:由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辦理申請者資格審查作業,至涉及醫療專業部分須由地方牙醫師公會轉請指派具合格牙醫師證書者辦理。另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送件後至通知審核結果之期間,不得超過工作天21日。

裝置或維修假牙:經審核通過後,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應發核定函予申請者及提供口腔檢查服務之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始得製作或維修假牙。

補助請款:由健保特約牙科醫院(診所)檢具診治計畫書(二) 【附表3】及領據或印領清冊【附表4-1、附表4-2】向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申領款項。

◎如有疑問歡迎來電詢問:(04)2228-9111分機50118黃小姐或50109許小姐洽詢。

◎歡迎符合資格者就近至健保特約診所進行口腔篩檢,並評估假牙裝置需求,以維護您的牙齒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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