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團於3月8日召開記者會,提出健保財務、部分負擔及抑制醫療浪費等內容,健保署說明如下:
有關健保財務部分,自健保開辦以來,隨人口老化,醫療需求增加,自87年起健保財務開始出現短絀,健保署積極推動各項開源節流措施,其後於99年4月進行費率調整,由4.55%調整為5.17%,102年二代健保實施後,擴大費基計收補充保險費,以及政府總負擔比率提高為36%等財源挹注,健保財務逐漸趨穩,但102年費率由5.17%降為4.91%,復於105年再調降至4.69%,開始出現入不敷出。110年因預估年底安全準備將不足1個月保險給付支出之最低法定標準,爰費率調整為5.17%,歷年健保財務收支情形如附件。
近年政府對健保財務有三大挹注,一是因111年經濟復甦,補充保費收入比原來預估較佳有結餘,二是112年撥補240億健保基金已編入預算,三則是目前立法院「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再撥補200億,因此在113年年底前,健保仍有1個月以上的法定安全準備金,預期於113年前可不調整費率,減輕民眾負擔。
此外,健保署亦致力於推動各項節流政策,最為重要為「總額支付制度」,自91年起全面實施總額支付制度,從92年的3,762億元成長至112年8,364億元,將每年醫療費用成長控制在5%左右。健保署持續強化各項管理策略,提升品質及效率:推動分級醫療、精進雲端醫療資訊、加強審查與查核機制、減少不必要醫療利用、推動疾病管理、促進院所合作機制、照護服務之銜接、強化自我照護能力、門診高診次就醫個案輔導等,並設定18項管理指標,按季執行追蹤,未來將持續精進方案,滾動調整執行策略及管理指標,以確保健保永續經營。
本次部分負擔新制調整之目的,並非為彌補健保財務缺口,而是透過小幅度負擔調整,引導民眾轉診就醫習慣,讓輕症或慢性病人至基層院所就醫,也讓大型醫院回歸照顧急重難罕的角色。另為避免影響弱勢族群就醫權益,除了法定重大傷病、分娩及山地離島就醫,其他機關補助弱勢群體(低收入戶、3歲以下兒童、榮民、榮眷等)維持免部分負擔外,中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本次藥品部分負擔調整皆不調升。
為使健保穩健經營,健保署將持續檢討保險給付與保險費率,推動各項整合醫療資源有效運用及抑制醫療資源不當耗用之措施,減緩醫療支出成長壓力,確保健保財務平衡。另外也配合衛生福利部研議健保財務改善、穩定藥品供應等相關措施,確保民眾用藥無虞,使健保效益極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