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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台灣民眾黨黨團: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應通盤考量整體財政情勢;近年稅收優於預期已實質還債5,227億元,並已推動多項稅制改革

日期:112-10-25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庫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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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對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修正建議部分

(一)稅目劃分與統籌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整合

財政部表示,有關台灣民眾黨黨團所提稅目劃分與統籌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整合等建議,除營利事業所得稅(下稱營所稅)分成外,與101年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之財劃法修正草案修法方向相同;有關營所稅分成建議部分,鑑於直轄市及縣(市)稅收占比約為72:28,如採稅收直接分成,將擴大直轄市及縣(市)財政差距,應審慎考量。

(二)中央並無集錢集權,財源分配亦無獨厚直轄市

我國中央占全國稅收比重尚低於英國、荷蘭等單一國家,並無中央集錢集權情形。相關分配均併同考量統籌稅款及補助款挹注地方,中央對地方財源分配並無獨厚直轄市情形。

(三)強化財政努力及財政紀律

財政部已就統籌稅款分配公式之財政努力指標徵詢地方政府意見,將俟意見均回復後,適時邀集地方政府協商訂定適當分配指標。此外,在財政紀律方面,亦有強化規範效果的規劃。

(四)財劃法應通盤考量整體財政情勢,審慎規劃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105年已會同行政院主計總處著手修法規劃,嗣因106年起中央陸續推動長照服務、前瞻基礎建設、因應COVID-19疫情採取紓困振興措施及提升國防戰力等重大政策,經費負擔沈重;而地方財政狀況因統籌稅款及一般性補助款等財源挹注(111年度較105年度增加1,600億元),已有顯著改善;此外,整體地方政府長期債務比率亦由103年度高峰5.56%,下降至111年度4%,其中較為外界關注之縣(市)財政,103年度至111年度債務餘額減少約360億元。中央與地方財政情勢已有改變,先前修法規劃應整體評估,重新審視。

 二、有關「超徵先還債」部分

近年來稅收優於預期,財政部均視歲入歲出狀況,審酌增加還本數或累計歲計賸餘,提升財政韌性,例如107年度起連續5年總預算歲入歲出賸餘逾千億元,各該年度原編列債務舉借數合計4,825億元均未執行,並執行債務還本合計4,287億元,且增加還本940億元,5年度總預算計已實質還本達5,227億元。112年度歲入執行良好,已於6月全數執行總預算債務還本預算數1,110億元,編列債務舉借1,732億元尚未執行,目前平均每人負債25.1萬元。

三、有關推動稅制改革建議部分

(一)有關稅收估測部分

近年稅收實徵數與預算數之差異,係因經濟成長及上市櫃公司獲利較預期提升所致,考量預算編列至預算執行差距長達2年,期間受國際政經情勢及國內經濟、資本市場動態等不確定性因素影響;財政部為精進113年度稅收預算數編列,業參酌最新國際及我國經濟情勢、稅收實際徵收情形、「財政部稅收估測專案小組」相關建議及運用智慧系統建立中央政府稅課收入估測模型,覈實推估編列。

(二)有關翻新稅制,改善分配不均及遏止逃漏部分

 財政部近年推動多項減輕受薪階級租稅負擔措施,自106年度起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無須課稅、107年度實施所得稅制優化方案大幅調高多項扣除額、108年度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及每年評估物價指數上漲程度依法調高免稅額及扣除額。因前開措施大幅提高相關扣除額度,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有305萬戶(約占全部申報戶之47%)中、低所得者毋須繳稅。此外,稽徵機關每年針對高逃漏稅風險之案件進行查核,並利用跨域資料庫或大數據蒐集課稅資料,運用人工智慧(AI)技術輔助查審選案分析,以遏止逃漏。

(三)廢止印花稅、娛樂稅、檢討貨物稅及遺產稅偏低部分

印花稅及娛樂稅為地方政府重要財源之一,臺北市等22縣市基於財政考量多次反對廢止,相關部會亦均表示無適合彌補財源方式,惟隨著經濟環境之變遷及娛樂消費行為之變化,現行娛樂稅部分課稅項目及稅率或有檢討空間,財政部將賡續蒐集意見,審慎研議;另有關貨物稅之檢討,將通盤考量及評估稅收影響,以兼顧特定政策目標及財政健全,且環境部將開徵碳費,未來倘政策決定以碳稅銜接碳費,將配合研議,併同檢討貨物稅課稅項目。至遺產稅偏低問題,98年初調降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稅率為單一稅率10%,旨在降低租稅規避誘因及提高納稅依從度,嗣於106年5月10日將該稅率調整為三級累進稅率10%、15%及20%,除為配合長期照顧服務法第15條規定將調增遺贈稅稅率所增加之稅課收入作為其支應財源,亦落實遺贈稅課徵目的及符合社會期待。

新聞稿聯絡人:
國庫署羅科長瑞宏(財劃法)、電話:02-2322-8401
國庫署劉科長秋萍(預算籌編)、電話:02-2322-8063
國庫署賴科長佳華(債務管理)、電話:02-2322-8352
賦稅署范科長家禛(稅收估測)、電話:02-2322-8198
賦稅署邱科長筱惟(綜合所得稅)、電話:02-2322-8122
賦稅署游科長忠信(貨物稅)、電話:02-2322-8139
賦稅署江專門委員雅玲(印花稅及娛樂稅)、電話:02-2322-8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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