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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上丟垃圾,照樣跑不掉

日期:109-10-08
資料來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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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民間團體發現臺中市大里、霧峰交界大里溪裡,遭人利用車輛從河川正上方中投快速道路高架橋丟下大量垃圾包,此種心存僥倖、蓄意污染環境違法行為,環保署認為此風不可長,連日派員積極追查,已掌握可疑行為人。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表示,經現場調查並訪談當地民眾,已掌握特定車輛於九月中旬開始,連續數日利用清晨快速道路人車稀少及垃圾可被河水帶走不易被察覺等特性,從橋上直接丟棄垃圾包。中區督察大隊經熱心民眾提供可疑車輛影像及牌照號碼,會同保警第七總隊第二中隊調閱車籍資料及道路監視器,已針對特定行為人進行追查,將依法告發處分。

環保署呼籲,一般廢棄物、家戶垃圾或分類整理回收資源物後產生之一般廢棄物,應依規定清除處理,不要貪圖一時之便,以為無人看見即可任意棄置,環保單位仍可揪出棄置行為人,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罰 1 千 2 百元至 6 千元罰鍰並限期清除處理,如有不法利得亦將一併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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