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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國中教育會考5月18、19日登場 4月12日寄發准考證

日期:113-04-12
資料來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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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張萩亭    電話:(02)7736-7455 電子信箱:e-j322@mail.k12ea.gov.tw

113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8、19日舉行,4月12日寄發准考證,集體報名的考生由就讀國中轉發,個別報名的考生由考區試務會郵寄。教育部及全國試務會提醒考生,務必詳細檢查並妥善保管准考證,准考證內容如有錯誤,須依據簡章於4月15、16日提出勘誤需求,集體報名考生向所就讀國中提出勘誤需求,個別報名考生則向考區試務會提出勘誤需求,受理時間均為當日9時至12時及13時30分至17時。考生若發現准考證毀損或遺失,應於考試當日攜帶本人身分證件及與報名時同式2吋相片1張,至考場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全國試務會表示,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懷孕或突發傷病考生可依需求申請應考服務,包含試題本別、作答方式、時間調整、試場安排、輔具等項目,具體的申請說明、項目說明、考試程序及注意事項、特殊題本範例下載,可至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參閱「應考服務」下拉選單內容。

教育部指出,國中教育會考是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辦理,透過國中教育會考可瞭解學生的學習品質,因此,除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者外,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有關113年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資訊,可至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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